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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楼等建筑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招标办   发稿时间:2013-04-05 11:01:00

    根据需要拟进行总务处楼、原12号学生公寓楼和平房仓库的拆除工作,为了保证工程工期和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总务处楼、原12号学生公寓楼和平房仓库的拆除及垃圾外运工程

    二、工程概况:

    总务处楼(总二层)为楼板砖混结构、原12号学生公寓楼(总二层)楼板砖混结构、平房仓库(单层)为红砖砌体结构,

    三、工程要求:

    1、将总务处楼、原12号学生公寓楼和平房仓库拆除(包含地基部分)并将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外运。建筑物内原有暖气片、日光灯、水暖管道拆除后归学院所有并存放到指定位置,其余部分全部外运。

    2、施工前进行施工场地封闭,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完毕后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清洁程度必须达到学院要求。

    3、工期要求:中标方必须自中标之日起三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013 年5月1日前交付使用。

    4、施工过程中如若损坏学院其他设施,应由施工单位无偿复原,无法复原应照价赔偿。

    5、施工要求: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号:JGJ147-2004)进行施工。建筑拆除及外运工程所需的政府相关部门手续资料及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施工方负责。
    6、投标报价表见附表(必须注明所报价款是由校方支付给施工方还是由施工方支付给校方),投标时一并上报该工程涉及建筑物的残值评估表一份。

    四、招标形式及时间安排:

    1、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时间安排:2013 年4月9日(周二)上午8:30以后勘查现场;2013年4月11日(周四)上午8:30在学院总务处会议室报到,9:00招标会议正式开始,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该工程采用包死价形式,全部工程量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六、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有爆破与拆除建筑工程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根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按照学院要求填写附件中的投标报价表。

    5、投标单位将投标报价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参加现场投标(特殊优惠条件在报价表后注明)。

    七、保证金收取:

    为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20000元(现金),不交纳者投标无效。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

    八、评标标准:

    符合投标条件并且有质量保证的情况下,强调价格优势、投标人资信优势和服务优势。

    九、联系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

    联系电话:0536-2600126(总务处)

    报名电话:0536-2600160(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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