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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周边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来源:招标办   发稿时间:2014-07-09 10:18:12


     一、工程概况

    学院在建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周边场地需硬化处理,在两楼中间做一水泥砼路面,路西端做一花岗岩台阶,其他部位采用水泥花砖硬化。具体做法详见图纸。

    二、具体要求

    1、按图纸要求和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所有砌体墙或砼墙面均两面抹灰并刷彩色外墙涂料。

    3、检查井盖与雨水篦子规格同校园超市西侧及2#学生公寓北侧路面上所用规格;井盖与雨水篦子均与底座相联。

    4、路灯暂估价格为4000元/套(此价格包含路灯主体、灯管、底座预埋件、固定安装费和税金等费用,不含底座砼及路灯电缆费用),结算时据实调整。所有路灯用线缆均采用先预埋管,后穿电缆的施工方法。

    5、路灯线接至综合楼或学生宿舍楼内配电室并预留10米长度。每个灯座内预留灯线1米长度。

    6、所有预埋的穿线管(强电、网线、电话线和电视线预埋管)按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实际出楼位置引至图示预留位置;并按图纸和规范要求预留检查井。

    7、花岗岩路缘石采用五连红花岗岩,导圆角,尺寸1000㎜×250㎜×150㎜,西侧台阶部位所用花岗岩材质、规格、型号与两侧原有台阶部位相同。

    8、所用电线电缆参照或相当于鲁能特变电工标准。

    三、工期要求与质量标准:

    1、工期要求:中标方自中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订施工合同,并保证于2014年8月25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中标方承担,每延期一天竣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

    2、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要求。

    3、投标单位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过程注意保护周围物品和设施,如若损坏学院其他设施,应由施工单位无偿复原,无法复原应照价赔偿。

    5、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管理,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各施工单位相互配合,相互做好成品保护,否则,所产生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投标时,投标方必须做出投标报价清单明细表,无投标报价清单明细表,投标报价无效。若出现招标文件或图纸中已包含的项目而在投标报价清单明细中未列明时,视为已经综合在已列清单明细中,结算时不再调增。

    7、施工完毕后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清洁程度必须达到学院要求,垃圾清运等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其中1-3项材料踏勘现场及参加招标会议时均需携带。4、5、7项参加招标会议时携带。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按照学院要求提供该项工程的投标文件(含详细投标报价清单明细表)。

    5、投标单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参加现场投标(特殊优惠条件在标书中注明)。

    6、投标单位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时送达者均视为无效标书。

    五、时间安排

    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下午3:00到办公楼212室审查资质后联系踏勘现场并看图纸。2014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到办公楼二楼圆厅会议室报到,9:00招标会议正式开始,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保证金收取:

    1、为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的;
    C、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的;
    D、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E、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合同价款与按实结算相结合的结算方式。中标总价作为合同价款,结算时不再调整,路灯价格按实调整。结算时,工程结算款=合同价款+∑(路灯实际价格-路灯暂估价格)。

    2、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85%,余15%作为质保金,壹年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付清余款。验收不合格不付款。

    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按建设方要求及时维修,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指定专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施工方应另行支付。

    八、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在学院监督部门监督下,由谈判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符合投标条件并且有质量保证的情况下,对投标人报价、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定(特殊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要在标书中注明)。对落标单位不另作解释。

    九、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36-2600160  邹老师 
   
    咨询电话:0536-2600100  王科长   
                   
    邮箱:2829157421@qq.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

   
    附件: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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