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数字校园     
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全国供销社系统示范性高职院校
 
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

学生公寓、四号教学楼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来源:招标办   发稿时间:2014-07-11 17:47:29



    一、项目概况:

    我院暑假期间学生公寓、四号教学楼部分设施损坏需要维修,还有部分刮瓷、刷漆维修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2。

    二、标段:

    标段一:公寓部分设施维修(详见附件1)

    标段二:刮瓷、刷漆维修项目(详见附件2)

    三、技术及工期要求:

    所有工程所供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材料标准。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学院要求签订合同,所有项目必须在2014年8月25日之前完工。

    四、时间安排:

    2014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3:00到学校办公楼221室联系踏勘现场,2014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8:30到第一报告厅报到,9:00招标会议正式开始,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按照学院要求自行制作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含填写的报价表,见附件1、2)。

    5、投标单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参加现场投标(特殊优惠条件在标书中注明)。

    6、投标人必须按学院要求提供样品,不全或者不带者不得参加投标。

    六、保证金收取:

    1、为了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现金):标段一2000元;标段二10000元。不交纳者投标无效。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时一并退回。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的;
    C、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的;
    D、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E、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

    七、付款方式及质保期:

    标段一:公寓部分设施维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标段二:刮瓷、刷漆维修项目,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付总款项的90%,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维修,否则扣除质保金,税金由乙方承担,验收不合格不付款。

    八、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在学院监督部门监督下,由谈判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符合投标条件并且有质量保证的情况下,对投标人报价、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定(特殊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要在标书中注明)。对落标单位不另作解释。

    九、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36-2600160  邹老师 
  
    咨询电话:0536-2600011  张处长

    邮箱:2829157421@qq.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

    附件1:公寓部分设施维修报价表.doc

    附件2:刮瓷、刷漆维修项目报价表
.doc

    附件3: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上一篇:消防设施设...            下一篇:2014年度卫...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