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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4、5号教学楼供暖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王鹤云   来源:招标办   发稿时间:2015-06-22 17:11:10


    一、项目概况:

    1、4#教学楼室内、室外供暖系统改造。

    2、5#教学楼暖气主管道改造,暖沟改造。

    二、项目要求:

    1、技术要求(或参数):按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2、对投标人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各种材料规格及型号:按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另阀门须选用铜闸板国标阀门。

    三、服务要求:中标单位需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要求施工内容,投标产品需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使用寿命、确保无安全隐患,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需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四、合同附表要求:

    1、竣工日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 30日内全部完成。

    2、完成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保修期:质量保修期2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免费维修。

    4、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款的90 %,余10 %作为质保金,1年后(验收合格日为起算日)无质量问题付总款的5%,2 年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付清余款,验收不合格不付款。

    5、验收标准:按照设计、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及(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五、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于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订合同。

    六、评标标准:

    1、评标委员会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评委成员5人,具体评委在招标前临时随机通知确定。

    2、报价分(满分80分)

    实行一次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报价。当投标人超过五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然后取平均值最为基准价,若投标人不超过五家,则直接取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与基准价相等的报价得70分,每低于基准价1%加1分,最高得分80分,低至基准价10%以后再降低的,则在基准价基础上每降低1%减2分,每高于基准价1%减2分,最低得分50分。

    3、施工方案(满分10分)

    由评标委员会评委按照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定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的规范性、针对性、科学性以及人员配置、工程进度设计等)进行打分,满分10分,依次递减。

    4、服务承诺(10分)

    由评标委员会评委按照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材料、工期、施工质量、保修服务等)进行打分,满分10分,依次递减。

    5、评标方式及评标结果的使用

    评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报价、施工方案和服务承诺进行评标。

    评标结果的使用:评标委员会评委评定的报价分、施工方案分和服务承诺分之和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确定中标单位。

    6、不保证低价中标。

    七、时间安排:

    请投标人于2015年7月7日上午9:00到办公楼219联系李老师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并领取图纸(图纸押金200元)。

    2015年715日下午2:30到办公楼415会议室报到,3:00招标会议正式开始,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报名截止日期201576日下午 17点。

    八、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从学院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按照学院要求自行制作投标书。投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投标单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参加现场投标(特殊优惠条件在标书中注明)。

    九、保证金收取

    1、为了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不交纳者投标无效。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时一并退回。

    请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7月6日中午12时之前汇至学院账户,汇款附言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请投标单位按以下账户信息进行汇款: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37700508001800021965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潍坊和平路支行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的;

    C、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的;

    D、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E、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

    十、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36-2600183  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6-2600011  张老师

    报名邮箱:2829157421@qq.com (报名需注明报名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

    附件1:学院4、5号教学楼供暖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方案.doc

    附件2:学院4、5号教学楼供暖系统改造工程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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