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号学生公寓1楼公寓文化长廊建设
2、学生公寓7S管理文化建设
二、项目要求:
1、技术要求(或参数):
编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招标要求的技术指标 | 数量(块) |
1 | 公寓文化长廊 | 文化长廊展板 | 落地文化展板规格2m*0.9m,基层PVC发泡板外贴户外写真,展示部位为双层透明亚克力 | 10 |
迎面墙展板 | 墙面长4.06m*高2.58m,挂墙双面透明亚克力可换彩页展板(展板尺寸长2.4m*宽1.2m),广告钉固定 | 1 | ||
宿舍成绩展板 | 墙面长4.34m*高2.76m,挂墙双面透明亚克力可换彩页展板(展板尺寸长2.4m*宽1.2m),广告钉固定 | 1 | ||
2 | 学生公寓7S管理文化建设 | 文化展示展板 | 落地文化展板规格2m*0.9m,基层PVC发泡板外贴户外写真,展示部位为双层透明亚克力 | 24 |
楼梯文化展板 | 挂墙双面透明亚克力可换彩页展板(展板尺寸0.65m*0.65m),广告钉固定 | 30 | ||
备注:透明亚克力板厚度均为5mm;基层PVC发泡板厚度均为18mm;展板尺寸,可以根据具体设计略有改动,范围0.3m以内 |
(1)投标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方必须完全响应标书要求。
(3)投标方须携带所有材料样品(亚克力板、PVC发泡板)参加投标。
三、施工要求:
1、施工过程中如若损坏学院其他设施,应由施工单位无偿复原,无法复原应照价赔偿。
2、施工完毕后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清洁程度必须达到学院要求,垃圾清运等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合同附表要求:
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交货并安装。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3、验收标准:项目所用材料应与投标时所携带样品完全一致,按照合同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制作、安装,并提供一年保修维护服务。
五、评标标准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委员综合考虑投标人样品、设计方案、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赋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
具体评分办法如下表: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满分 |
样品分 | 由评标委员会评委按照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材料进行打分 | 20 |
艺术设计效果分 | 由评标委员会评委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打分 | 40 |
服务部分 |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承诺的后续保修维护细则进行打分 | 8 |
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在潍坊市区设有常驻服务机构的,得2分,否则为0分。 | 2 | |
价格部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30 |
合计 | 100 |
投标人自行联系踏勘现场。
2015年4月22日下午2:00到办公楼圆厅会议室报到,2:30招标会议正式开始,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4月21日下午 17点。
七、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模板从学院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按照学院要求自行制作投标书。投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投标单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参加现场投标(特殊优惠条件在标书中注明)。
投标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一楼迎面墙展板、宿舍成绩展板、落地文化展板效果图各一份;(2)一楼文化长廊整体装修设计3D视觉效果图;(3)1-2楼楼梯展板效果图一份。(4)投标报价表一份。(5)项目后续保修维护细则一份。
6、所有材料样品(亚克力板、PVC发泡板)。
八、保证金收取
1、为了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2000元。不交纳者投标无效。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时一并退回。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的;
C、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的;
D、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E、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
十、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36-2600183 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6-2600020 杨老师
报名邮箱:2829157421@qq.com (报名需注明报名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