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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发稿时间:2018-05-10 15:23:00


(鲁经党字【2018】1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上级党组(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在上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全省、区域和行业工作大局,更加扎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党组(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思想认识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2.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要认真对照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规定要求,深入查找学院党委和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改进措施,从领导班子做起,提高落实八项规定要求的主动性、自觉性,为全院广大干部教职工做出表率。 

    二、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3.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重要依据。对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做到不调研不决策、不充分论证评估不决策、不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不决策。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党委成员每人每年确定 1-2 个重大调研课题,带队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党委每年听取重大课题调研情况。同时院领导把深入基层调研作为常规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深入基层调研不限于分管部门和联系系部。每 2 个月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 1 次(包括联系系调研),每季度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不少于 1 次。深入基层调研或座谈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委、行政,并送交办公室备存。每学期末学院召开一次院领导深入基层调研专题交流会,互通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改进调研作风。调研要实事求是、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坚决杜绝走秀式调研。各调研点现场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
批评。要把调研的重点放在发现和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上,多交流。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党建、教学科研、干部任用及表现、学生管理、后勤服务、安全稳定等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不分大小事。切实把握教职员工思想脉博,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系的教职员工普遍的工作表现、学习工作要求、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科研成果及存在的实际困难要知情。在深入基层调研过程中对出现工作失误、情绪波动的教职员工要谈心;对教职员工晋职、晋级及进修、出国出境前后要谈心。尽力帮助教职员工解决继续教育、学习进修,子女升学、就业,经济困难等实际问题。 

    三、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 

    5.严格会议审批。列入学院每周工作安排的会议活动,由学院主要领导审定;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全院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要统筹安排,从严控制,并由承办部门提前 5 天报送会议方案,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需请各系(部门)党总支(支部)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部参加的会议活动,必须报学院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各部门召开的日常性业务工作会议,应于前一周周五下班之前将会议计划报办公室统筹协调;院内各部门、单位举行的会议、活动,要服从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尽量避免与学院会议相冲突,如确需邀请院领导出席的,应将书面邀请通知送学院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6.减少会议数量。院内各部门、单位安排会议活动一律要从严掌握。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会坚决不开;已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学院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能以文件、电话、网络形式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内容相近、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且时间相近的多个会议,应合并召开或连续召开。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纪念会、茶话会、联谊会、庆祝会、表彰会等,各类表彰活动尽可能采取发文形式或结合工作会议进行,尤其要严格控制邀请院领导参加各类应酬性活动。 

    7.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类会议和活动要坚持对口参加,不得任意提高会议参加人员规格和扩大参加对象的范围;应当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派其他人员参会的,必须在会议开始前向会议组织者或召集人报告。 

    8.提高会议效率。严格控制会议时间,简化会议议程,减少讲话数量。要做足会前准备,除紧急情况外,原则上不临时召开会议、不临时增加议题,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文件及汇报材料应提前印发与会同志,决策性会议会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充分沟通协调,会上以决策为主,不作过多讨论;传达上级精神原则上以书面材料为主,重点结合实际部署贯彻措施;加强会后督促检查,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9.降低会议成本。学院和各部门、单位举行的各类会议和活动,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厉行节俭。会议开支经费要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超出预算部分及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不得转嫁会议活动经费;不超标准安排用餐;不得利用会议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到豪华宾馆、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和举办活动;会场的安排和布置等要简洁大方、讲求实用,节约开支,一般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 

    10.减少文件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能合并发的文件不分开发;能通过电话沟通或协调解决的事项不发文,能通过电话或网上发布通知的事项不另行文;对上级机关的来文,如无具体贯彻意见,可原文翻印下发,不另重复行文;积极推广电子办公,凡是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一般性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对某一事项发出补充通知不得超过两次(含两次)。各部门、单位确有需要制作内部交流简报(刊物)的,原则上只编发一种,如无特殊原因,应充分利用电子网络平台,不再印制纸质版。 

    11.压缩文件篇幅。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简报要观点鲜明、条例清晰、言之有物,不搞“穿靴戴帽”,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一般性论述。严格控制篇幅。弘扬“短时新”文风,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 5000 字,部署具体业务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 3000 字;简报一般不超过 2000 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 3000 字;院内各单位起草、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类文件,一般控制在 1500 字以内。文件一律双面打印。 

    12.提高文件质量。按“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好文件质量关。对报送给学院的文件和准备以学院
党委、行政或学院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主办单位要对公文中时间、地点、人名、数字、专业术语、具体要求等信息和表述的准确性负责,对政策依据准确性、连贯性负责;涉及一定群体和全院范围的政策性公文,起草过程中应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征求有关各方意见,根据情况提供法律、信访等风险评估意见。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党委和行政方面的公文核稿,着重核查政治立场、公文格式、逻辑结构、文字表述等。凡不符合要求的来文和拟发公文,可退回来文单位或拟稿单位修改完善后再受理。 

    13.提高办文效率。凡属院内各部门、单位上报的请示性公文,办公室和相关部门都应及时催办,力争 3 个工作日内办完或回复;紧急公文要随到随办,一般 1 个工作日内办结。学院办公室转请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意见或处理的文件,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严格遵守时限规定及时回复。在严格安全保密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五、进一步规范出访、外事接待活动 

    14.进一步规范出访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出访活动,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对外交流需要,合理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明确出访任务,规范出访活动。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实行审批责任制,“谁签字、谁负责”。无实质出访内容的团组坚决不报、不批。 

    15.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及出访行程。出访团组人员构成根据任务需要,坚持少而精,总人数不超过 6 人;每次出访通常不超过 2 个、最多不超过 3 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和地区);出访 2 国不超过 8 天,出访 1 国不超过 5 天, 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可增加 1 天。出访行程一经报批,不得随意变更,出访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行程进行。 

    16.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院同意派出的团组,在报批前如实公示团组人员姓名、单位和职务,以及出访国家或地区、出访任务、日程安排、经费来源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7.做好行前教育。团组出国(境)前开展出访纪律教育,主要包括:政治、安全、保密、礼仪、团队纪律、交通及食宿标准、礼品赠送等方面。团组实行团长负责制,在外期间,由团长负责团组纪律的管理,负管理责任。 

    18.做好团组返回后管理。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团组返回后,3日内上交证照并由交流合作处按规定上交到省外办;公务赴台湾团组返回后,3 日内由组织人事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入台证件的回收和集中管理工作;因公出国(境)团组均需在返回后10 日内上交出访报告、出访日志和出访总结,并将出访总结在学院网站发布。 

    19.加强对来访团组的筛选。支持国(境)外有良好合作关系及较好信誉的高校、机构进校园与学生交流,营造良好的校园国际化氛围;一般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团组来访。 

    六、进一步厉行节约 

    20.学院领导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从领导职务退下来后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 

    21.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筑牢防线,谨言慎行,不得兼职取酬、出入私人会所,收受礼金礼品,不得利用职务和影响力谋取私利。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和领取津补贴,严禁公款报销应有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严禁巧立名目列支、转移、隐匿各种公务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报销各种费用。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心有所畏、形有所止,守纪律、讲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22.严格规范差旅活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活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有关制度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缴纳食宿费,不得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严格执行《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中国民航班机。 

    23.坚持勤俭办学。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有关制度。带头节约能源资源、严格执行有关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财经纪律,严格经费支出,强化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节约、高效透明。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务接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出台学院接待具体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七、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24.严格责任落实,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系、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系、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本办法履行好责任,推动制度规定落地落实。 

    25.自觉接受监督。个人有关事项要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不得隐瞒或变相隐瞒应向组织报告的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习惯在接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 
26.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八、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 

    27.进一步强化督办考核和执纪问责。学院办公室要搞好督促检查,并向党委汇报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教学督查工作,严厉整肃劳动纪律、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纪委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庸懒散行为的查处力度,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各部门、单位要主动自查自评,于每年 11 月下旬将本部门、单位自查情况报学院纪委和办公室。 

    28.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各部门、单位要以 2017 年排查的廉政风险防控点为基础,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对违规违纪党员严肃问责。对确定的风险点,纪委每年至少组织 1次专项检查。 

    29.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商纪委和有关处室承担。 

    30.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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