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消防干事1名、治安干事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男性;
4、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善于团结协作,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面试 比列 |
1 | 消防干事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公安、消防、军事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消防武警退役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
1:3 |
2 | 治安干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3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8年7月24日-26日)。
报名地点:组织人事处。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2、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对达不到面试比列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为通过考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自理。
(四)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
四、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形式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学院事业编制以外人员水平执行(年收入约在5万-6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老师 王老师
联系方式:0536-2600189 0536-2600181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办公楼303室(或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