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年路2798号,邮编:261011,联系电话:0536-2600186,传真:0536-2600191,电子邮箱:sdjmxybgs@163.com)。
一、概述
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历届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按照《章程》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修订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处理时限、监督方式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完善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健全了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等。
(二)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提升服务师生效能
为适应新时代信息公开的工作需要,学院按照高效便民原则,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和改进服务。一是充分发挥学院官方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优化各职能部门、系网站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二是学院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平台,通过学院公开栏、会议、文件、年鉴、会议纪要、广播、院报和橱窗等传统媒介,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全院或各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视频号、快手视频号等新载体做好信息的广泛传播;通过院领导接待日、院领导调研、院长信箱、各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待日等工作载体加强与师生员工的沟通交流。三是经常通过新闻媒体(如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新华网、中国青年报、学习强国、齐鲁晚报、大众网等等),将学院办学的重大举措和新进展、新成就及时地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
(三)完善监督机制,注重回应社会关切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校内各单位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条核查,重点从公开条目完整性、公开内容有效性、内容更新及时性、信息获取便捷性四个方面对公开事项是否公开到位进行检查,对应主动公开而未及时公开信息要向信息公开办公室说明理由,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整改期限,列表跟踪督办,确保所有事项全部公开到位。
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人员引进、职称评审、组织任免、科研申报、项目招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进行主动公开;对教职工关切的、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员工能够参与、监督;对申请公开的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审查,确保答复内容的合法性、答复格式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和信息的数量
1.网络平台:通过官方网站及二级单位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268条,统一信息门户公开信息252条;主动公开校内党委和行政公文127个、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文16个、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文42个;公开党委会纪要、院长办公会纪要87个;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5条、微信视频号发布信息30条、抖音视频号发布信息36条、快手视频号发布信息30条。
2.会议平台:本学年度,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扩大)会、院长办公会、每周的院领导碰头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院中层干部大会、重要工作务虚会、党建工作会议、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会议、招生工作会议、预算工作会议、教学工作及学生工作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及时传达党中央和国家、省市及上级部门的决策要求,部署学校重大工作。
3.校外发布平台:学院充分利用新华网、中国青年报、学习强国、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齐鲁晚报、大众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信息176条,其中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对社会公布;通过山东省教育年鉴、潍坊年鉴等发布信息4篇,主动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供销社、潍坊市委市政府和潍坊市委教育工委报送重大事项报告21项。
4.经贸特色平台:书记校长拜访企业、院领导接待日、各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待日、招生巡回咨询会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信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公开了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专业情况、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院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学院的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职责补充规定、2022年工作要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与教学计划)、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也一并在信息公开网专栏公开,让学院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学院有了更加直观清晰的了解,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2.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全程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按照任用条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程序,发布工作方案,明确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程序方法等,组织考察、决定任用、职务任免等各个环节及时公开,不断扩大群众在干部选拔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人事招聘过程中,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分类发布招聘信息,公开公示招聘工作全程。全程公开职称申报、评定工作。全面公开人事相关制度。
3.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了2022年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等情况,并发布了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和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同时,学院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了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情况
公开了《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等制度规定,使学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规范透明。
5.应急管理信息情况
公开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暴力恐怖袭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和《地震应急预案》等,编制了《高坠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流程图》等,夯实应急预案管理基础,构建总体上下衔接、部门相互融合、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快速响应、应急处置能力。
(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学院财务公开情况
(1)收费方面
通过学院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告栏、宣传橱窗主动公开公示本年度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情况。关于学生学费,学院严格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每学年向社会和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并刊登在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上。学院按学年收缴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据实收取书籍费。
(2)学生奖、助学金评定方面
通过宣传栏、微信群、QQ群、校园集结号等主动公开公示学生奖、助学金评定事项。学院根据指标金额,按照规定标准条件自下而上地组织评定,进行全院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批准,打入学生银行卡,并随时接受省教育厅检查和学生监督。
2.学院招生录取计划及录取规则情况
学院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学院公布了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2年夏季招生章程、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2年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一览表、2022年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2021年山东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等内容,利用学院网站、招生简章、招生指南、各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学院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资格、录取信息、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真实、规范的编入招生简章、宣传手册等信息公开平台,同时还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并提供网上查询功能,全面细致地做好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
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相关负责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并建立了“招生咨询室”,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同时,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已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一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保密的事项,以及学院的核心技术、机密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全社会以及校内师生的监督,能够及时准确的公开公示规定的内容和信息,积极回应师生群众的问询和关切。2021-2022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良好。广大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不良反映。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学院牢固树立创新理念,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严格执行工作规定和程序。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较强的工作,上级部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学院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系列配套制度性文件,完善优化了具体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制度和工作机制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水平,有力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保障师生民主参与权益。通过院领导接待日、各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待日、全院中层干部大会、重要工作务虚会、党建工作会议、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会议、招生工作会议、预算工作会议、教学工作及学生工作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主动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学院重大改革、政策等的执行实施情况,确保科学决策,保障师生民主参与权益。
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将信息公开网建设成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不断优化网站使用体验和内容建设,使师生群众能够更加便捷获取信息。畅通邮箱、电话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提高响应速度,改善服务质量,在合法合规条件下保障申请者的权益。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同,个别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存在意识较薄弱、公开不及时的问题。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学院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日常监督、年度考核等手段,强化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意识,推进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逐步探索信息公开作用发挥途径。在完善信息平台、提升工作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信息公开这一基础性工作在学院建设发展中的服务作用,特别是“下达”学院重要工作信息与“上传”学院师生和社会各界意见方面的作用,为学院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