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学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学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减轻或者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职业中毒等)、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不在校园内蔓延。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院师生员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妥当处置。
(4)依靠科学、通力合作。应急事件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规范化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要广泛组织、动员师生员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防控与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学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工会、教务处、资产管理处、保卫科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2.2 工作职责
(1)修编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各单位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卫能力;
(4)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若发现师生员工出现早期症状,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条件,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学院教室、宿舍、厕所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及安全;
(7)及时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积极配合做好对伤员、传染病人和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的救治、隔离治疗等工作。
(8)完成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行机制
3.1 预防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有关部门要经常对食堂、教学与生活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增加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相关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依法加强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增强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采用健康的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宣传栏、互联网及校园广播等途径,大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应对能力;
(3)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倡导和组织师生员工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
(5)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安全教育,杜绝或减少事故隐患。
3.2 监测、预警和报告
3.2.1 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各部门指定专人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对可疑事件要分析研判其可能的发展趋势及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边地区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发展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2.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按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报送信息;
(2)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实行 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院举报有关单位不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3.3 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必要时在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指示和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3.1 传染病
3.3.1.1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院驻地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 24 小时值班,加强校内疫情通报。
(2)做好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院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要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3.3.1.2 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院驻地发生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院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全体师生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3.1.3 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院驻地发生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学生和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单位请假,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外出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并进行跟踪预防。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进行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2)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院不组织、举办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3)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所进行每日消毒、通风换气。
(4)每日公布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3.1.4 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鼠疫及肺炭疽等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暂停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互联网学习、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院停课放假,学院工作人员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对师生员工进行正确的引导,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师生员工健康和自我防护能力,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3.3.2 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有关部门。
(2)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并协助救治。
(3)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配合卫生、食药管理、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3.3 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重大人身伤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根据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迅速报告当地卫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调查。
(2)及时将伤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危害,防止事态扩大。
(4)总结经验教训,查缺补漏,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
4.保障措施
4.1人力资源保障
后勤管理处根据我院实际,联系学院合作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相关工作。
4.2 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院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5.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计划、演练评估和相关资料及时存档。
5.2 预案管理
(1)本预案下发后,各系、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并抓好实施。
(2)各系、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5.3 责任与奖惩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在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应急工作中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
6.附 则
本预案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