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我院共青团建设,充分发挥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及优秀团员、团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团组织和团员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校园氛围,教育、引导、激励我院共青团员立志成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
3、思想上要求进步,能在青年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懂礼貌。
5、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居团支部中等以上,科目无不及格现象。
6、坚持体育锻炼,上好早操和体育课,讲究卫生,热爱劳动。
7、积极参加学院团委、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等活动,成绩突出。
8、能够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
9、认真完成领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
1、现任支部委员会委员或二级学院总支委员会委员、学院团委委员。
2、具备“优秀团员”条件。
3、工作积极,主动性高,责任心强,创新力度大,业绩突出。
4、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强,胜任工作岗位,干部作用显著。
5、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文体活动,成功率高,效果明显。
6、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威信高。
7、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
1、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2、能够及时收缴团费,及时办理团员证和团员注册。
3、民主选举、推优入团、入党工作等公开透明、公平合理。
4、支部学风优良,考风严明,支部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观念强,风气正。
5、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创新,措施具体,方法得当,成绩较好。
6、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对广大团员进行团知识和思想政治教育。
7、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核心作用发挥好。
8、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异,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9、支部成员认真出席院、系团组织召集的各种会议, 按时完成分配任务。
10、支部全体团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种纪律规范,无违法乱纪行为。
11、支部全体团员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高。
12、支部全体团员一学年内未受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13、能积极组织青年团员参加学院各项文体活动,鼓励其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4、能积极开展“学雷锋”等各类文明道德行为活动和其他具有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娱乐性的活动。
15、能在重大节庆、纪念日开展有益的庆祝、纪念活动。
16、能对国际国内热点、焦点问题和校园重大事件组织座谈,引导正确认识。
17、能积极组织青年团员向学院广播站、院报投稿。
18、墙报创办及时,内容健康向上,具有特色。
19、团支部教室、寝室、环境卫生保持较好。
20、升旗仪式、早读出勤率高,自习课、各项活动期间纪律好。
2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标准
1、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第1-3条和13-21条。
2、掌握本团总支青年团员状况,档案资料完备,存放有序。
3、按时参加学院团委例会及临时会议,圆满完成分配任务。
4、所辖团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好,对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到位。
5、所辖团支部党团活动时间利用率高,活动开展丰富,有成效。
6、收缴团费及时,无拖欠现象,收缴率高。
7、积极组织参加学院的各项文体、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社会公益等活动,活动期间纪律好,无安全事故发生。
8、认真完成学院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评选比例
1、优秀团员按团员总数的5%评选。
2、优秀团干部按团干部总数的30%评选。
3、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20%评选。
4、五四红旗团总支按团总支总数的25%评选。
六、评选程序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选,团支部通过后,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或《优秀团干部登记表》,报团总支,团总支在全面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团总支委员会进行认真评定后,报院团委审查批准。
2、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在总结本支部工作的基础上,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报团总支参加评选,团总支进行认真评定后,报院团委审查批准。
3、五四红旗团总支,由各团总支在总结本总支工作的基础上,填写《五四红旗团总支登记表》,由院团委进行评选。
七、奖励办法
1、学院团委发文对优秀团员(干)及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予以表彰。
2、优秀团员(干)由学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按院级奖励标准加记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分。
3、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均由学院团委颁发奖状或锦旗。
八、注意事项
1、团干部既可参加优秀团员评比,又可参加优秀团干部评比,但评比时不能同时兼得。
2、院团委直接管理的学生组织成员参加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员干部评选,名额单列。
3、评选时要严格审核综合测评成绩和日常思想行为表现;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
4、要注意评选材料的收集整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团总支负责归入团员个人档案,另一份交院团委审查存档;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团总支存档,另一份交院团委审查存档;五四红旗团总支的材料,由团总支整理交院团委审查存档。
5、评选时间:每年四月份进行,期间将材料报团委审批,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