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引导、鼓励我校学生社团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社团干部的综合素质,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根据《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对全院学生社团组织进行考核并评选“优秀学生社团”。
一、评选周期、比例及程序。 评选每学期进行一次,评选比例
为本学期学校各级学生社团实有数量的 30%。校级“优秀学生社团”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其上一学期具体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系“优秀学生社团”评选由系团总支组织实施,与校级“优秀学生社团”一并表彰。
二、综合考核内容。在校团委、系团总支指导下,院级学生社团由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其进行考核,系级学生社团由系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1、学生社团考核:
(1)社团申请成立材料齐全完整,内容书写规范。(满分 10 分,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2)社团内部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运转有序。(满分 10 分,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3)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健全合理,执行效果好(满分 10 分,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4)学期初,及时到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并上交新学期社团活动计划。(满分 10 分,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5)校团委、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类社团会议,社团相关人员按时参加。(满分 15 分,缺勤一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6)社团聘有指导教师并积极参与社团工作。(满分 10 分,视情况扣分)
(7)社团在学期内的活动开展情况。(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只加记分数)
(8)社团组织的活动层次高,效果好,影响面广。校内每次加记 5 分,校外加记 10 分。
(9)社团活动受到院级表彰、表扬者(书面),每次加记 5 分,受院外有关单位表彰、表扬者(书面),市级每次加记 10 分,省级每次加记 15 分。
(10)针对本社团的成员培训、教育、文娱、茶话会等且社团 70%以上成员参加,每次加记 5 分。
(11)社团影响力。从各社团提供的成员名单中,随机选出 5 名成员与从非成员学生中随机选出 10 名同学,就社团影响力开展问卷调查评判。(满分 20 分)
三、有如下情况,学生社团取消参评资格。
1、活动开展不申请或活动后不上交情况总结两次以上者;
2、每学期实际活动不超过 1 次,组织涣散者;
3、违反法律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者;
4、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者;
5、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者;
6、因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者。
四、奖励:
1、院团委对“优秀学生社团”通报表扬。
2、院团委向“优秀学生社团”获得者颁发奖状或锦旗。
3、院团委将授予“优秀学生社团”主要学生负责人“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